传统行销一向以产品及卖方主导,着重产品特点所带来的实际用途;而体验式行销正好相反。所谓「体验」,是真实而紧扣着顾客的亲身经验,真正由顾客主导。哥伦比亚商学院伯德•施密特教授于1999年提出体验式行销的概念,将之定义为「消费者经由观察或参与某件事后,感受到刺激而引发动机,产生消费行为或思考的认同,增强产品价值」。
现今我们身处信息量庞大的网路世界,品牌必须更积极争取消费者注意,避免淹没在信息杂乱的环境中。消费者比以前拥有更多信息,更具判断能力,这对品牌行销人员来说确实是个重大变化。
随着市场竞争激烈,企业采用感官行销,多元化地延伸品牌接触点。接触点愈多,唤起的记忆就愈多,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就愈强烈。感官行销以视觉、触感、声音、气味和味道的结合,加深消费者印象。在人体所有的感官知觉中,大脑投入较多处理能力在视觉感官上。声音对我们的品牌体验也很重要,背景音乐对购物氛围产生了强烈影响;触感方面,酒店业已经意识到床垫和枕头对旅客的重要性,明白舒适的睡眠配套能优化旅客体验,建立品牌口碑,有助促进重复购买。
总括而言,传统行销对建立品牌有其自身效益,广告无疑是有效建立知名度的工具,然而引发购买意欲仍需透过店铺陈列、气氛及环境、产品特性以及售货员服务,方可激发喜恶情感。体验式行销直接触发购买行动,客人留下深刻印象,故此每一个体验式行销服务专业人士,均以创造一个既独特而又加深顾客对品牌印象为终极使命。